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实践与经验
陈立平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第一个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有着漫长的执政历史和丰富的执政经验,考察和研究其执政规律,有助于加强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能力建设。 一、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艰辛历程 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经历了从局部执政到全面执政的过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发展时期。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执政尝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在东莞地区也经历过两次局部执政的尝试。 1.抗日战争时期,东莞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这是党在东莞地区局部执政的一次成功尝试。 东莞是东江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40年秋,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根据中共前线东江特委的指示,挺进东莞大岭山地区,开辟大岭山抗日根据地,在那里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1944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东江抗日民主政权的原则》,东宝行政督导处成立,统一领导广九铁路西侧东莞、宝安抗日根据地的建设。这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按照“三三制”的原则(即在政权机关的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其他抗日党派、非党进步分子各占三分之一),联合一切主张和拥护抗日的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的民主政府。 2.解放战争时期,东莞解放区成立了各级人民政权,为党在东莞全面执政作了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从1947年冬开始,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武装,在东莞境内陆续成立了一些解放区。解放区内先后建立村、乡、区一级民主政权。1949年6月,东宝县人民政府成立。1949年8月,中共江南地委撤消东宝县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东莞县人民政府和宝安县人民政府。此时,东莞全县已有60%以上的乡村获得解放。 革命战争年代,党在东莞地区两次局部执政的特点是:第一,民主政权是通过枪杆子去建立的。为获得执政权利,党领导广大人民进行了艰难曲折的斗争。第二,政权的职能是为了发动群众,支援战争,迎接革命的胜利。 (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时期的执政探索 东莞于1949年10月17日获得解放。从此,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在东莞全面执政的历史。这五十几年的执政历程,可分为两大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时期里执政,时间为1949年10月至1956年底。 1.党在东莞地区进行了巩固新政权的斗争。 东莞解放之初,党先在摧毁旧政权的基础上建立军事管制委员会,然后自上而下委任人员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这段时间里,党制定了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使东莞形成了一批国营企业。并开展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情报的“五反”运动。与此同时,进行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 通过这些运动和措施,奠定了新政权的经济基础,巩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政权,巩固了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地位。 2.党在东莞地区进行了民主建政的成功探索。 解放初期,由于社会秩序、群众基础等各方面条件还不成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为此,以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一过渡形式,作为政府领导机关征询意见、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1950年5月至1953年2月,东莞共召开了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起到了较好的参政议政作用。 1954年6月22日至26日,东莞召开全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取代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一过渡形式。这次会议,是在全县完成普选人民代表,并召开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举行的,成为东莞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从那个时候开始,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一项经常的制度,在东莞自下而上建立了起来。这是我们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史和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事件,标志着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进入了新阶段。 党在过渡时期执政的特点是:第一,政权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强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特点。第二,政权的职能已从过去的支援战争转移到计划经济建设上来。 (三)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执政实践 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起来后,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全面执政的历史进入第二阶段,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执政阶段,时间从1956年底起直至现在(这个阶段今后还将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执政党如何执政的问题实际上是如何领导好社会主义的建设、巩固和发展问题。党在这个阶段的执政,走过了艰难而光辉的历程。 1.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出现失误和曲折。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由于党的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偏向,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那20年,东莞也和全国一样,出现了三大失误:一是所有制盲目求全,二是经济建设急于求成,三是阶级斗争扩大化。尽管如此,在这个阶段里,东莞建立了冶金、化工、机械、建材、燃料等一批基础工业,初步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工业体系;农业基本建设也初见成效,基本攻克了水利关,改善了生产条件。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东莞国民经济的基础。 2.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通过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对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有了清醒的认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终于初步找到了正确答案,党的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开辟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东莞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走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到各方面的体制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典型,为党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执政规律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社会主义条件下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特点是:第一,党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执政规律,进行了艰辛探索,当中出现过严重失误和挫折。第二,党通过总结经验教训,纠正错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终于探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巨大成就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历史,总的来说,是领导东莞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 (一)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变革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东莞有系统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农业方面,实行以初级农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多种互助合作形式,使农民的个体私有制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对个体手工业,也采取类似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使资本家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功地实现了对资本家的和平赎买。至1956年底,东莞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已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绝对优势地位。这标志着东莞胜利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从此,东莞也和全国一样,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今后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成为东莞历史上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二)实现了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社会变迁 东莞原是一个传统农业县,经济一向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行业少、产品单一,1949年只有一家工业企业和少量手工业作坊,工业产值仅有2895万元,工农业总产值比例为34.9:65.1。1984年,东莞确立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的奋斗目标,开始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跨越。 东莞的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主要是通过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的。1985年9月,国务院批准东莞撤县建市。这一年,东莞工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东莞升格为地级市。这一年,东莞的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2.3%;第一、二、三产业比重为27.48:47.61:24.91;人均GDP达3735元(户籍人口统计口径,下同)。这是东莞初步进入工业化的重要标志。1994年10月,当农村工业化实现后,中共东莞市委不失时机地实施“第二次工业革命”发展战略,推动东莞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逐步形成了以电子通讯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纺织服装、仪器仪表制造、电力、塑料制品、造纸、文体用品、皮革类、五金、建材、医疗保健、饮料等行业为支柱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也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以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为重点,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格局。进入新世纪,中共东莞市委提出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动了东莞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至2004年,全市有工业企业两万多家,完成工业总产值3065.88亿元,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9.8%,持续成为经济的支柱和增长点。目前,东莞已处于工业化中期的第二阶段,综合实力跃居国内地级市第一位。2004年,东莞市先后获得“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等称号。 从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从一个传统农业县发展成为一个以现代制造业名城为特色的现代工业城市,这是东莞有史以来最深刻的社会变迁。 (三)实现了从温饱到宽裕小康的生活变化 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人民生活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东莞虽然地处富饶的珠江三角洲,被誉为“鱼米之乡”,但解放前,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下,东莞人民的生活十分贫困。解放后,东莞人民逐步过上从温饱到小康再到宽裕小康的幸福生活。 党的十三大作出决定:从1981年到20世纪末的20年,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从此,东莞也和全国一样,开始了建设小康社会的光辉历程。1993年,东莞市人均GDP8360元,折合1000美元左右,比全国提前8年实现小康经济指标。1995年,广东省开展农村小康达标(以1994年为基数)验收工作,东莞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市(县、区),达到了广东农村小康标准。1996年1月5日,东莞市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首批“广东农村小康达标市”。 从2001年起,东莞人民的生活总体达到了宽裕小康水平。2001年,东莞市人均GDP达37777元,折合4560美元,提前实现了邓小平设想的现代化发展“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经济指标(即到21世纪中叶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全市恩格尔系数34.36%(城镇为31.17%,农村为37.5%),达到了宽裕生活水平标准。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东莞市委带领全市人民迈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步伐。 2004年,东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2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83元,是1950年46元的197.5倍;城乡居民储蓄年末存款余额1431.68亿元,是1950年末2万元的715.8万倍。 小康是广大人民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老百姓几千年难圆的小康梦,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社会里终于成为现实。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无与伦比的重大事件,也是东莞人民生活的一个历史性巨变。 三、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历史经验 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历史,有许多经验值得总结,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四条基本经验。 (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是党的事业开拓前进的先导。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东莞党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根据形势的要求和本地发展的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东莞人民不断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1978年,大胆选择“三来一补”为发展的启动器,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独特的外向型经济发展道路。1984年,提出“实现农村工业化”的奋斗目标,加速了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成为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成功典型。1992年,突破旧的发展模式,确立以现代化城市为载体,通过工业化、城市化走向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这条成功之路,提供了我国城市化的一种现实可行的模式。1994年,实施“第二次工业革命”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现代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入新世纪,确立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并围绕这个宏伟目标确定了“一网两区三张牌”和“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发展战略以及工作思路,加快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总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顺利发展,就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要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现实问题的理论思考,正确回答现实生活中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坚持把新理论、新思想变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人民群众的新实践,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发展是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是当代中国的迫切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集中体现。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是我们党执政的一条重要经验。 回顾党的执政历史,什么时候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紧紧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什么时候现代化建设就顺利,反之就会出现问题。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党的八大,党对抓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比较明确的,领导人民群众取得了一系列建设成就。党的八大以后,偏离了发展这个主题,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在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进入误区的时期,东莞地区的发展也受到了干扰和影响,许多群众耐不住贫穷,通过各种非法途径逃往香港谋生。20世纪60年代初和70年代后期,东莞出现的那两次严重的“逃港潮”,曾经引起广东省委乃至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严重关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定“发展才是硬道理”。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至上世纪末,我国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党组织领导东莞人民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东莞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1979年至2003年,东莞市GDP年均增长15.9%,比全国同期增长的9.4%快7.5个百分点,比全省同期增长的12.5%快3.4个百分点,至2001年,东莞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宽裕小康水平。党的十六大召开后,东莞市委确定了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发展环境、创新发展能力,使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社会得到和谐进步,人民得到更多实惠,从而更加坚定了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实践证明,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是解决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前进中的一切问题、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因此,党要不断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更好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 (三)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刻揭示了党的本质属性和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根本目的要求,是党的全部历史所表明的基本结论。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此能够带领人民战胜国内外各种敌人,建立新中国,开创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和领导党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党始终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自七届二中全会以来,一直强调坚持“两个务必”,要求全党经受住执政考验,防止因脱离群众导致人亡政息的危险。正是由于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准绳,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衡量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部工作,党才始终保持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 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实践中,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东莞党组织始终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年代里,针对洪水祸患这一关乎民生的突出问题,连续奋斗七年搞好水利建设,改善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改革开放以后,制定一系列富民政策和共同富裕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实施“民心工程”,加强社会保障,率先于全国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农(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4年率先实行免征农业税政策,结束了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农民交“皇粮”的历史。东莞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历史证明,人心向背,是决定政党和政权命运的根本因素。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长期执政才有根本的保证。 (四)必须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党的坚强领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加强自身建设,是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一个重要法宝。 党在全国执政后,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党的八大第一次提出加强执政党建设问题,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在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问题上,提出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思想,开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共产党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创造性地提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党在东莞地区的执政实践中,始终坚持抓好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党执政的思想基础。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先后开展多次政治教育、整党以及整风运动。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从2004年12月起,用3年时间开展“理想、素质、能力、形象”教育活动。继开展“三讲”集中教育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后,又于2005年在全市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坚持干部“四有”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上半年,在全市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好班子活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三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变化,东莞市以农村、企业、社区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2003年至2005年,在全市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作为中央的试点,东莞于2003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起用3年时间,实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逐步建立健全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东莞较早地实行对经营土地、建筑工程和政府采购等公开招投标,率先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三集中”、会计委派制、财务电算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全省和全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一些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正面临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课题,这就更加需要像以往那样,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
(载《东莞日报》2005年3月15日)
|
党史研究
中国共产党在东莞地区执政的实践与经验
https://dgds.sun0769.com 2009年02月04 15:02
编辑:方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