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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县委、县人民政府遗址
https://dgds.sun0769.com  2018年07月02 09:07

    中共东莞县委、县人民政府遗址位于大岭山镇大环村黄围四巷5号,GPS坐标:北纬22°54'51",东经113°47'05",海拔高程33米。

    该遗址坐东北向西南,是一座建有两间瓦房的民房,长19.1米,宽19米,总面积362.9平方米。

    1949年9月1日,为在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做好迎接广东解放的准备,中共江南地委发出通令,对东莞、宝安两县的组织和干部分别进行调整。分别成立东莞县委和宝安县委,东莞县人民政府和宝安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东江第一支队第三团及政治处为东莞、宝安两县最高军事领导机关,地方连队、武工队平时受县政府领导,战时统一受团部指挥;中共东莞县委设组织、宣传、政权、青年、妇女等部(委),由卢焕光任县委书记,方东任组织部长,袁卫民任政权部长,祝锦龄任宣传部长,莫如任青妇委主任,卢焕光、方东、袁卫民三人为常委。调整后的中共东莞县委下辖党组织有:新一区委,莫宜(后周伟勋)任书记,辖大朗、常平、东坑的党组织;新二区委,汤潮(后邝枝)任书记,辖大岭山地区的党组织;新三区委,张生任书记,辖清溪、凤岗、樟木头等地的党组织;新四区委,罗金润任书记,辖水乡的党组织;太平区委,莫宜任书记,辖太平;莞城总支部,卢佳任书记。

    1949年10月16日,粤赣湘边纵队司令部命令东江第一支队第三团从宝安回师东莞,配合兄弟部队解决莞城之敌。10月17日,第一支队第三团进入东莞县城宣告东莞解放,当天成立东莞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祁烽任主任,杨培、麦定唐、卢焕光任副主任。中共东莞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从解放区大岭山大环村迁到莞城。

    该遗址于20世纪80年代重建,但基本保持了原来的面貌。 

中共东莞县委、县人民政府遗址 内大院

中共东莞县委、县人民政府遗址 

编辑:李建明